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2022年派遣制人员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2022年派遣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中的招聘程序安排,统一组织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详见公告附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
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 13:30—17:30
参加面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48小时核酸证明、疫情防控承诺书、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从附件中下载)签到入场。面试开始后,迟到者不得入场并视为自动弃权。
三、面试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0号华晨中际大厦26楼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一楼大厅有佩戴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工牌的工作人员指引)。
四、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候选人单独双盲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公示
面试结果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试人数,通过考生按照通告参加技能测试,入围人员通过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escosy.com)进行公布。
六、面试纪律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发现面试人员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
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持序号牌参加面试。
为保障面试的公平、公正,面试采用双盲面试的形式,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编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以及直系亲属的姓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七、防疫要求
1.面试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应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盛事通电子通行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必要不离沈,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面试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出行。进入资料审验现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通过“盛事通”APP或微信“辽事通”、“国务院客户端” 进行扫码,确定为绿码、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 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 37.3°C)方可进入资料审验现场,如发现体温超过 37.3°C,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3.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C的面试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辽事通健康码”、“盛事通电子通行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沈阳市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4.根据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规定,须进行隔离观察的报考人员,要提前来(返)沈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面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5. 面试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在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人员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面试间继续进行资料审验;不具备继续参加面试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7.如参加面试的人员,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辽事通健康码”、“盛事通电子通行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真实行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录过程中,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的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随时关注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官网(www.fescosy.com),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
八、附件
咨询电话:024-31126239
电话接听时间: 8:30-17:30(11:30-13:00午休)